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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年代文中的白月光后第28节(2 / 2)


  以前是他瞎了眼,被表象所迷惑,以为自己爱的人是谢俪。

  梁卫失魂落魄地离开。

  宋思宁盯着他,一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三楼,她才回了苏恬恬的病房。

  见到苏恬恬正开怀而笑着,她笑道:“什么事,这么开心?”

  “妈妈,你来了。”

  宋思宁没有说关于梁卫的事,她知道女儿肯定也听到了。

  离那么近,梁卫声音又那么大,怎么可能会没有听见呢?

  恬恬不问,她就不会自己提这话题。

  她不想在女儿的伤口撒盐,就故意避而不谈。

  坐了下来,宋思宁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,“你的烧退下去了。”

  今天早上,苏恬恬发了高烧,可把她和老苏吓了一大跳。

  知道这是感染引起的高烧,不能大意。

  这会终于退烧,她也松了一口气。

  “妈妈,我没事的。”苏恬恬道,“我刚才跟宁宁说,等她来了城里上学,我就带她去爸爸的军营打枪,那里可好玩了。”

  宋宁宁也道:“伯娘,我也要学打枪,将来当女兵。”

  她觉得,当女兵可威风了。

  穿着军装,腰间别着驳壳枪,谁也不敢小瞧了她。

  宋思宁:“当兵很苦的,当女兵更苦。还不如,到时等你高中毕业了,让你大伯给你在城里安排一份工作,清闲点,工资又高。”

  苏宁宁:“我想当兵,我都跟阿姐约好了,等我们高中毕业,都去当兵。”

  宋思宁看向女儿,苏恬恬却朝她眨了眨眼。

  她十分的无奈。

  恬恬怎么突然想到当兵了?

  女孩子当兵,哪有那么容易的?

  想当年她当兵的时候,在战场上拖着伤病员,子弹在头上呼呼地飞过,随时都有可能生命危险。

  她舍不得女儿去吃苦。

  “妈妈,到哪都辛苦的,世上就没有真正享福的工作。”

  苏恬恬觉得,当兵挺好的。

  至少在这个时代,当兵才最安全。

  今年才1970年,离那场运动结束,还有六年呢?

  她现在十六岁了,马上就要高中毕业了。

  毕业后,要嘛在城里找工作,没找到工作,就只能下乡当知青。

  她不想下乡。

  “我去跟你爸商量商量,如果你真的想要当兵,那就直接来军区医院当医务兵。”宋思宁沉吟片刻。

  苏恬恬:“现在先不考虑这个,我高中还没有毕业,还有一年的时间思考这个问题。”

  到时候是决定在城里上班,还是去当兵,她可以慢慢想。

  “等我伤好了,我就带着宁宁去爸爸的靶场打靶。”

  苏宁宁拍手:“好啊,好啊!”

  宋思宁一脸地宠溺,女儿能这么开心,不为退婚的事所烦恼,她心里其实挺安慰的。

  晚上,苏伯义回来的时候,听妻子说,女儿想当兵的事。

  苏伯义不但没反对,反而一脸赞赏:“女儿像我。”

  宋思宁:“当女兵太苦了。”

  苏伯义:“哪个工作不辛苦?恬恬像我,等恬恬当了兵,咱家就有五个兵了,当兵光荣。”

  “爸,梁家拿走的驳壳枪还回来了吗?”

  苏伯义:“还回来了,老梁一早就拿来我办公室了,我不在,是警卫员收着的。”

  苏恬恬眼睛一亮:“爸,那把枪能送我吗?”

  “你想要?”

  苏恬恬:“我想要,这可是爸爸第一次缴获的战利品,我想珍藏。”

  苏伯义高兴地连声道:“好好,那爸爸就送给你,将来你再把这枪送给未来的对象,当定情信物。”

  苏恬恬抬着下巴:“我的对象,想自己找,你和妈妈可不许再给我包办了。”

  苏伯义愣了下,接着哈哈大笑道:“好好,都听恬恬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