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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第14节(1 / 2)





  说来也巧,今天在街角停了一辆豪车,也是来接送孩子的。

  车上不只有司机,还有孩子的爸爸,叫郑云。

  这会儿,罗珺已经来到郑云的别墅。

  他们见过几次,都是在商业酒会上,不过交集不多,只是互相知道一点底细。

  就像郑云知道罗珺的出身背景以及是地头蛇一样,罗珺也知道郑云是“外来客”,生在北方,十几岁就去了深圳、香港一代,如今在历城定居不过两年,住着这里最贵的地段最贵的房子,来往都是社交圈有名的美人。

  “罗总,请坐。”

  郑云一身休闲装,颇有几分老港风,就连口音也是南北腔混合。

  郑云:“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呢?”

  罗珺:“我想找个人——今天下午,三点来钟,你在成康街接女儿,有人看到你和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说了几句话。请郑老板把他的消息给我,我必会重谢。”

  郑云点头:“是有这么回事,但我不认识他。准确地说,是我们不熟,只是经人介绍见过一面,我只知道他姓袁。”

  罗珺又问:“那介绍人呢,方便把他的联系方式给我么?”

  郑云笑着摇头:“去年过世了,车祸。”

  罗珺:“既然不算认识,那你们都聊了些什么?”

  郑云仍是笑:“哦,只是基于礼貌互相问候。如果不是下午打了照面,我都不知道他也来了这里。”

  罗珺:“他当时是不是还抱着一个小女孩,大概三四岁,也是那个幼儿园的小朋友。”

  郑云:“那倒没有,当时时间还早,他应该是正准备去那边。”

  提供消息的是街边一个小卖部的老板,他看到郑云的豪车,一时忍不住就抓拍了一张,刚好将他也收入镜头。

  当时郑云就站在车边抽烟,抽完烟还在小卖部买了瓶水。

  姓袁的男人是之后经过,和正穿过马路回来的郑云撞见,可他似乎并不着急,竟然还有心情与郑云闲聊。

  也就是说,这个人是步行穿过半条街,又步行离开。

  如果有代步工具的话,应该会停靠在街口。

  幼儿园所在的成康街,不仅道路狭窄,而且位置也有点偏,还没有装监控。

  幼儿园也有些历史,原本是打算明年搬走的,新院区已经落成,姜林升还叫人投过点钱。

  很快,郑云开始反问:“罗小姐,你是怎么找到我这里的?”

  罗珺:“哦,你的车很显眼,尤其是在老城区。街边有很多小商贩,听他们形容了你的车和你的口音,基本上我就能猜到你的身份了。你也知道,历城的港商并不多。”

  “原来如此。”郑云又问:“那么我能不能知道发生什么事?”

  罗珺:“那位袁先生从幼儿园接走了一个小女孩,但不是他的孩子。孩子的父亲在姜家做事,现在我们正在帮他找人。”

  这件事真是怎么听怎么诡异。

  即便是郑云也有丝意外,但他到底见惯了风浪:“我只能说,如果是拐卖小孩,他没必要自己动手,还穿得那样讲究。”

  罗珺也不认为这是一次拐卖,这一点在姜家大宅就已经否定了。

  罗珺:“郑先生,你是唯一一个在事发前跟他接触过的人,就算那位介绍人已经过世,我还是希望你能有其他途径联系到他。”

  郑云却在打太极:“可这件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呢。”

  罗珺:“条件你来开,只要你愿意帮这个忙。”

  郑云笑了:“可我没有什么需要罗小姐帮助的,这笔买卖是谈不成喽。”

  罗珺这才逐渐品出一点意思。

  郑云是生意人,衡量利弊得失是本能,或许他知道袁先生的身份,但碍于某些原因,不想掺和这件事,或者说他觉得没必要因为这件事得罪对方,而她的“重谢”也不值得他做此牺牲。

  罗珺正想到这,郑云话锋一转:“罗小姐这么着急找那个小女孩,应该不是出于同情或怜悯吧。依我看,你还有其他目的。”

  罗珺当然有。

  而且不止她有,贺铭远也一样有。

  这是一次露脸的机会,不只是做给姜林升看,也是做给所有手下看。

  小春失踪是意外,却也是引子,他们每个人都要各显神通,看谁有本事先将人找出来。

  还有,现在基本已经肯定对方不可能是人贩,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,目标是谁,大洪?还是康尧?

  不只是徐海清,罗珺也认为康尧的可能性更大。

  但是为什么呢?

  只要找到那个原因,踩住康尧,博得表现,借此上位。

  无论是哪一条,都值得她奔波。

  当然这些猫腻大家心照不宣,底下人看到的是他们为了背黑锅的大洪而四处奔波,重情重义,只有像是郑云这种无利不起早的人,才会一眼看到“有利可图”的真实动机。

  所以罗珺也不打算遮掩。